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025号)和《关于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07〕 026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现将北京市2008至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8年至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按照不少于30学时必修课和不少于30学时选修课安排。 二、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包括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两种。 三、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当年应参加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初始注册教育培训计入当年必修课学时。 四、北京市2008年至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内容及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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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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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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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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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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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组织单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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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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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中价协编制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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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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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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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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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87774096,6779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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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16日(不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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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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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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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始注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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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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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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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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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8597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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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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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始注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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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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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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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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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8597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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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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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网络继续教育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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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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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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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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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87774096,6779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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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16日(不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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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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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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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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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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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87774096,6779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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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于2008年5月31日前登陆www.bjzj.net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由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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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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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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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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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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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造价管理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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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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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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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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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在京举办工程造价管理高级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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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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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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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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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将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组织和检查工作,不定期针对学员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抽查。请各有关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2008年至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配合管理单位工作。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作为继续教育培训委托组织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服务为本的精神配合市建委做好继续教育工作;面授培训班计划、培训通知报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批准后方可开班,培训结束后30天内将培训人员详细情况报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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